​警务公开居民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2026-02-04 05:44 来源:网络 点击:

警务公开居民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居民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短信提示业务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

(二)查询办法

1、从互联网登陆临汾公安服务在线,点击常用信息查询栏中“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输入需要查询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即可通过短信告知身份证办理进度。同时,派出所完成证件读卡后,系统会自动实现短信告知申领人证件已做好到派出所领取。

2、自派出所受理居民身份证之日起,县级公安机关在3日内完成证件签发,市级公安机关从签发之日起3日内完成证件抽检,省厅从抽检之日起3日内完成证件调度,厅制证中心在接到调度数据后20日内完成技术制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品证件快递分发到各市级公安机关;市级公安机关在接到成品证件后5日内分发到县级公安机关(其中2日内完成证件读卡),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成品证件后3日内分发到各派出所(其中1日内完成证件读卡),派出所接到成品证件后1日内完成证件读卡并通知群众核验领取。

3、派出所在受理证件时,证件申领人需留存手机号码,以确保派出所完成证件读卡后,系统自动短信告知申领人到派出所领证。

4、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查询。

(三)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程序

申请设立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经省级公安机关资格认定后报公安部备案。获得资格认定的,由省级公安机关颁发有效期为5年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中介机构应当具有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备用金,用于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赔偿及支付罚款、罚金。中介机构需与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签订《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将备用金存入指定国有银行中该中介机构的委托帐户。

(五)办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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