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公安:警民联手救助受伤“黑翅鸢”

2025-05-04 00:21 来源:网络 点击:

华阴公安:警民联手救助受伤“黑翅鸢”

近年来,华阴森林公安和林业局动物保护股室,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宣传保护力度,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不断提升。4月4日,在“清明节”森林防火巡查检查过程中警民合力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翅鸢”。

4月4日上午,森林派出所与应急、林业部门联合进行森林防火巡查检查过程中,接到本市甘渠头村孟先生电话报警称:在家门口发现一只未曾见过的白色羽毛、红眼睛,翅膀受伤的鸟,看着像鹰类,应该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希望民警前去处置。接警后,森林派出所民警对受伤鸟类进行救助并移交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室,经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室工作人员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翅鸢(学名:Elanus caeruleus,别名:灰鹞子),属鸟纲、鹰科,同时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无危(LC)。属小型猛禽,体长约33厘米。上体蓝灰色,下体白色。眼先和眼周具黑斑,肩部亦有黑斑,飞翔时初级飞羽下面黑色,和白色的下体形成鲜明对照。尾较短,平尾,中间稍凹,呈浅叉状。脚黄色,嘴黑色。常在空中翱翔,间或进行滑翔,在本地实属罕见。

这只黑翅鸢被送到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室后,红色大眼瞪得如铜铃一般,眼神里充满了惊恐和好奇。为帮助翅膀受伤的“黑翅鸢”尽快恢复体力,工作人员买来火腿掰碎喂其进食,给受伤处涂抹碘伏、喷洒云南白药,待黑翅鸢伤情恢复,具备意外生存能力,将择适合黑翅鸢生存的野外栖息地予以放生。

民警提示:辖区群众如遇到受伤野生动物,千万不要盲目救助或放生,应及时联系森林公安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科学有效的救助。同时,每一位公民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赵耀华)